聊城市东昌府区公租房申请条件如下:
新就业人员需具备的条件为:
(1)、申请人具有本市城区常住户口且实际居住,具有全日制大学专科(含专科)以上学历且毕业不满八年;单身申请的,年龄需满20周岁且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2)、被市城区行政、事业单位录用为正式工作人员或和市城区用工单位依法签订劳动或聘用合同满一年;
(3)、申请人在本市城区无私有住房或虽有私有住房但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含)15平方米;单身申请的,父母在本市城区无住房资助能力。
东昌府区新就业人员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提供下列材料:
1、聊城市东昌府区公共租赁住房申请审批表(一式两份);
2、身份证、户口本(或户口证明)、毕业证、单身证明、婚姻证明等原件、复印件;
3、劳动(聘用)合同或一年以上公务员录(聘)用或调入手续;
4、由用人单位和房地产登记机关分别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5、用工单位对申报材料真实性的证明材料。
注:审批部门可根据实际情况要求申报家庭提供相关资料,请予以配合。为了便于档案管理,请申请人提供的材料全部用A4纸,否则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