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各区县派出所联系电话如下:
注意事项:
1、居住证一般应当由本人申请办理。
2、未满 16 周岁的未成年人和行动不便的老年人、残疾人等,可以由其监护人、近亲属代为申领居住证。监护人、近亲属代为办理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合法有效身份证件。
3、居住证每年签注 1 次。逾期未办理签注手续的,居住证使用功能中止;补办签注手续的,居住证的使用功能恢复,居住证持有人在居住地的居住年限自补办签注手续之日起连续计算。
4、居住证持有人的姓名、性别、民族、出生日期和公民身份号码发生变更或更正的以及居住证严重损坏不能辨认的,应当申请换领新证。换领新证时应当交回原证。
5、居住证持有人住址发生变动的,应当自变动之日起 3 日内,持居住地住址证明在现居住地办理变更手续。
6、居住证丢失的,应当申请补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