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异地就医政策信息如下: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需备案,实行承诺备案制。
政策:
“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一次备案长期有效,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待遇。一次备案长期有效,享受与参保地就医相同的医保报销待遇;
结算方式:
1.省内跨市“临时外出就医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一律取消备案手续,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
2.跨省“临时外出就医人员”、“异地长期居住人员”住院、普通门诊、门诊慢特病就医需备案后,就医费用直接联网结算。
3.临时外出就医人员省内不备案直接联网结算,省外须备案。
备案告知书
1.异地就医执行就医地目录,参保地起付线封顶线以及支付比例。因各地目录差异直接结算与回参保地报销可能存在待遇差,属于正常现象。
2.办理备案时直接备案到就医地市或省份,参保人员根据病情、居住地、交通等情况自主选择就医地开通的异地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就医。
3.未按规定办理登记备案手续,或在就医地非定点医疗机构发生的医疗费用,按参保地现有规定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