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高唐县引进人才认定详情:
(一)申报人才认定,须提供材料
1、《高唐县高层次高技能人才审核认定申报表》;
2、最高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海外留学人才的学历学位证书须经教育部留学人员服务中心认证);
3、身份证(或护照)复印件;
4、近期电子版免冠照片;
5、人才工程(计划)人选证书,或有关认定文件及复印件;
6、职称或职业资格证书复印件;
7、创新类人才提供与用人单位签订的工作合同(协议)复印件,合同书应列明总体工作目标、要解决的重大问题、平台建设目标、人才培养目标、科技成果目标等;创业类人才提供营业执照及税务关系证明以及股权证明(验资报告)等材料,同时提交企业近三年总体发展目标报告,包括总体目标、核心技术产品产业化目标,经济社会生态效益目标以及平台建设、人才培养、科技成果目标;
8、社会保险缴费凭证;
9、主要成果(代表性论著、专利证书、产品证书等)、主要荣誉、奖励证书复印件或证明材料;
10、主持(参与)过的主要项目证明材料复印件;
11、急需紧缺人才类别需提供1份证明符合我县主导产业、战略新兴产业和新旧动能转换重点产业发展需要的情况说明及有关材料;
12、其他人才认定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
以上材料按顺序装订成册,原件备查。
(二)认定程序
《聊城市人才分类目录》中明确的一、二、四类人才即时受理认定,第三类人才原则上每半年认定一次。
1、发布需求信息。长期在网站等媒体上发布人才需求信息,并定期更新,动态管理。
2、申报。符合《聊城市人才分类目录》且在我县人才需求范围的人员,由用人单位或主管部门审核后报 “一站式”服务平台,经县人社部门审核后,报县人才办备案。
3、评审。 “一站式”服务平台负责组织力量或委托第三方机构进行审查并评选或认定,报县人社局同意后确定拟入围人选建议评选名单及层次。
4、公示。在有关新闻媒体、网站和申报单位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7个工作日。
5、审定。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由县人社局审定,向社会公布,并报县人才办备案。
(三)办理时限
各级主管部门、人社部门分别在5个工作日内办结,县 “一站式”服务平台定期集中组织研究,及时办结。并负责出具人才可享受待遇清单,连同相应证明材料一并发放。
实行人才动态管理机制,达到更高层次人才认定条件的,可重新申请认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