就业见习补贴
一、申请条件
1、合法经营,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的企业
2、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
二、申请材料
1、基本身份类证明(或毕业证书)复印件
2、就业见习协议书
3、单位发放基本生活补助明细账(单)
4、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发票复印件等
三、补贴发放
人社部门审核后,将补贴资金支付到单位银行账户。
四、补贴适用范围
1、支付见习人员见习期间基本生活费
2、为见习人员办理人身意外伤害保险
3、对见习人员的指导管理费用
注:
1、对见习人员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可适当提高见习补贴标准。一般可领3-12个月。
2、对见习期未满与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的,给予见习单位剩余期限见习补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