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办理条件
单位集体户口人员因工作变动、辞职或原单位转制、倒闭需将户口迁移到新单位集体户或人才公共户。
2. 办理材料
1、工作变动的必须有人事部门出具的调动证明;
2、辞职的必须有原单位出具的辞职证明;
3、单位转制的必须有转制单位出具的证明或下岗证明;
4、倒闭企业的必须有所在地公安分局出具的调查证明;
5、集体户口单位同意接受证明。
3. 办理流程
1、到户口派出所办理迁出
2、向户口迁入地派出所提交办理材料
3、公安局或派出所审核
4、办理集体户口迁入手续
4. 办理时限及地点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当场办理
办理地点:户口迁移所在地派出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