淮安哪些人算医疗救助对象? 医疗救助人员类型

地方特产2023-11-20 16:05:39未知

淮安哪些人算医疗救助对象? 医疗救助人员类型

  救助对象:

  (1) 特困供养人员: (2)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 ;

  (3) 困境儿童; (4) 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

  (5) 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职工;

  (6) 设区的市、县(市、区) 总工会核定的特困职工;

  (7) 低保边缘家庭成员: (8) 支出型困难家庭中的大重病患者;

  (9) 临时救助对象中的大重病患者;

  ( 10) 省和设区的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特殊困难人员。

  救助范围: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医疗救助对象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个人缴费部分给予补贴,对医疗救助对象中的特困供养人员、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成员、困境儿童、符合条件的享受国家抚恤补助的优抚对象、享受民政部门定期定量生活补助费的二十世纪六十年代精减退职职工等全额资助参保。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医疗救助对象经过基本医疗保险、大病医疗保险保障后由个人负担的符合规定的医疗费用给予补助。

本文标签: ,对象  ,补助费  ,家庭成员  ,民政部门  ,职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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