淄博城乡低保办理流程(淄博低保政策)

地方特产2022-10-15 21:25:20佚名

淄博城乡低保办理流程(淄博低保政策)

  办理流程

  城乡低保办理按照个人申请→村(居)协助受理→镇(办)审核→区(县)审批→发放低保证(金)流程进行

  1、户主向户籍所在地村(居)委会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提供户口簿身份证家庭收入证明

  2、村(居)委会对申请人的家庭收入和实际生活状况进行调查核实,经民主评议同意后张榜公示不少于7天

  3、镇(办)对接到的申请表和证明材料进行审核,并进行公示,公示期为7天,符合享受城乡低保待遇条件的,报县级民政部门审批。

  4、区(县)民政局全面审查镇(办)上报的低保申请材料、调查材料和审核意见,无异议后批准低保资格。

  5、区(县)民政局发放从批准之日下月起发放低保金。

  温馨提示

  按照动态调整原则,镇(办)每季度对低保对象的家庭成员、收入情况、保障金额等信息,在其居住地进行长期公示,以方便低保对象查询。对于审核不符合低保条件的,镇(办)及时书面告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办理机构

  户籍所在地或经常居住地的区县民政部门镇办民政办

本文标签: ,低保  ,民政局  ,民政部门  ,申请人  ,户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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