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异地身份证办理资料
1、身份证件(三选一):
居民户口簿;
居民身份证(仅限居民身份证换领);
机动车驾驶证、护照等公安机关签发的其他有效身份证件。
2、其他材料(五选一):
居住证;
在居住地公安机关办理暂住登记的,可提供公安机关核验过的登记材料;
证明合法稳定就业的,需提供劳动合同、工商执照等相关材料;
证明合法稳定就学的,需提供经教育部门注册的学生证或学籍证明等相关材料;
证明合法稳定居住的,需提供房屋权属证明或房屋租赁合同等相关材料。
注意:
①在城镇居住的,包括房屋产权证、不动产权证,或房管部门出具的房屋登记信息材料;
②在农村地区居住的,宅基地使用权证、集体土地使用权证书、土地管理部门出具的房屋权属证明,或者司法、公证部门出具的房屋所有权证据材料;
③合法租赁房屋的,指公有房屋租赁使用证明或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
④无房管部门备案的房屋租赁登记证明的,可凭以下材料替代:租赁合同、房屋产权证复印件,出租人签订的租赁房屋治安管理责任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