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清市农业农村局关于海河流域禁渔的通告如下:
一、禁渔区域
1、漳卫河临清段:烟店镇、唐元镇、青年路街道、先锋路街道,长44.18公里。
2、马颊河临清段:魏湾镇、康庄镇、金郝庄镇,长14.48公里。
二、禁渔时间
5月16日12时至7月31日12时
三、禁止作业类型
除钓具以外的所有作业方式,在禁渔期和禁渔区内,停止一切违规捕捞活动,实现“河中无捕捞船只,水中无作业网具,市场无捕捞河鱼”的管理目标,确保我市管辖水域禁渔制度的顺利实施。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宣传发动。开展巡回宣讲活动,组织工作人员深入沿河流域、社区和水产品市场,宣传禁渔的意义和要求,发放相关宣传资料,广泛宣传有关渔业法律法规、水生生物资源养护、水域生态环境保护和春、夏季禁渔工作要求,增强广大群众保护水生生物资源的自觉性和守法意识,做到禁渔制度家喻户晓、人人皆知。
(二)严格禁捕执法。辖区禁渔期的禁捕和执法检查工作,由市农业农村局组织执法队伍联合公安部门和各镇(街道)人民政府共同行动。实行全面联合检查与重点检查相结合,确保不留盲区,做到全面禁渔,无缝管理。
(三)建立举报制度。设立禁渔举报电话,与公安部门电话进行联动。接受广大群众和舆论的监督,做到接案必出,接案必复,办案必果,严厉打击违禁行为。严格遵守保密制度和工作纪律,对举报人及有关举报情况予以保密,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禁渔举报电话为:0635-605262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