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15-17周岁新冠疫苗接种点如下:
省疾控通知,聊城经济技术开发区自8月1日期,新冠疫苗开始接种18岁以下人群,目前阶段先接种15—17周岁,下一步接种12-15周岁。接种者需要携带身份证(没有的拿户口本),监护人陪同签字,注意事项参考新冠疫苗接种禁忌和注意事项指引(第二版)。
接种点:
东城社区服务中心 电话:0635-8512192 地址:开发区海河路47号(久和社区)
蒋官屯街道社区服务中心 电话:0635-8880313 地址:开发区辽河路东首路南
北城社区服务中心 电话:0635-8851662 地址:开发区北城街道办事处府前街(办事处驻地)
开发区疾控中心咨询电话:0635-8516418
接种禁忌:
暂缓接种情况:
1、任何原因(感冒、伤口感染、局部炎症)引起的发热(腋下体温≥37.3℃),暂缓接种。
2、痛风发作、重感冒、心梗、脑梗等疾病急性发作期,暂缓接种。
3、恶性肿瘤患者手术前后,正在进行化疗、放疗期间,暂缓接种。
4、头痛,头晕,恶心,呕吐,胸闷,胃部不适等,暂缓接种,查明原因再考虑是否接种。
5、荨麻疹发作期,有皮肤瘙痒症状,暂缓接种。
6、诺如病毒或其它病毒引起的急性腹泻,暂缓接种。
不能接种情况:
1、患有未控制的癫痫和其他严重神经系统疾病者(如横贯性脊髓炎、格林巴利综合症、脱髓鞘疾病等),不能接种。
2、既往接种疫苗出现严重过敏反应者(如急性过敏反应、血管神经性水肿、呼吸困难等),不能接种。
3、对疫苗成分及辅料过敏者不能接种,灭活新冠病毒疫苗辅料主要包括:磷酸氢二钠、氯化钠、磷酸二氢钠、氢氧化铝。
4、正在发热者,或患急性疾病,或慢性疾病的急性发作期,或未控制的严重慢性病患者。
5、妊娠期妇女不能接种。
6、患血小板减少症或出血性疾病的,不能接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