退役军人和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申领对象
符合《退役军人、其他优抚对象优待证管理办法(试行)》有关规定的退役军人和烈士遗属、因公牺牲军人遗属、病故军人遗属等其他优抚对象。
1、退役军人是指从中国人民解放军依法退出现役的军官、军士和义务兵等人员;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依法退出现役的警官、警士和义务兵等人员;
2、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遗属是指烈士、因公牺牲军人、病故军人的配偶、父母(抚养人)、子女,以及由其承担抚养义务的兄弟姐妹。
注意事项:
目前(该公告发布时间为2022年6月18日),江门市可受理申请对象户籍地范围包括:
1.广东省户籍对象,申请由广东省发放优待证的;
2.外省户籍对象在广东省常住,申请户籍省份发放优待证的。
注:因广东省优待证管理办法实施细则正在制定过程中,外省户籍对象在广东省常住,申请广东省发放优待证的,暂缓办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