茂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办理材料+条件

地方特产2022-10-16 17:54:22佚名

茂名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特别扶助办理材料+条件

  受理条件:

  纳入特别扶助制度的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以下简称并发症人员),是指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本省户籍人员:

  1、在从事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的机构施行了计划生育手术;

  2、按《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管理办法(试行)》鉴定为三级以上的并发症;

  3、并发症尚未治愈或尚未康复。

  注:并发症人员已治愈、康复或死亡的,终止特别扶助。

  申请材料:

  1、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人员扶助金申请表

  2、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3、县(市、区)级计划生育手术并发症鉴定结论通知书

  4、广东省居民户口簿

  5、居民身份证

  办理入口:点击此处

本文标签: ,并发症  ,计划生育  ,手术  ,人员  ,鉴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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