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1.婚姻登记机关具有管辖权;
2.男女双方自愿离婚;
3.男女双方应当亲自到婚姻登记机关申请办理离婚登记;
4.男女双方均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5.男女双方对子女抚养、财产以及债务处理等事项协商一致;
6.男女双方持有内地婚姻登记机关或者中国驻外使(领)馆颁发的结婚证;
7.男女双方均无重婚情形;
8.男女双方持有规定的有效身份证件、证明材料。
办理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居民户口簿;
3、军人证件(含军官证、士兵证、警官证);
4、军人婚姻登记证明;
5、中华人民共和国结婚证。
网上办理流程:
1.登录网址。 2.选择办理业务。
3.填写相关信息及提交相应材料。 4.持有关材料到相应办理点进行申请。
线下办理流程:
按照初审——受理——审查——登记(发证)的程序办理。
办理窗口:婚姻登记处登记窗口
办理地点:阳江市阳东区德政路2号阳东区民政局1楼婚姻登记处登记窗口
办公电话:0662-6616853
办公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法定节假日除外)
位置指引:阳江市阳东区德政路2号民政局1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