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条件
2017-2020年期间,用人单位吸收本省和对口帮扶地区(包括东西部扶贫和对口支援地区、“三区三州”深度贫困地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社会保险,且签订劳动合同时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半年以上的,给予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助。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咨询。申办单位咨询清楚办理条件和需提交的材料;
第二步:现场收件。申办单位通过现场提交申办材料;
第三步:资料审查。如果资料齐全则进行下一步预审;如果资料不齐全或不准确,则退回补充或修改,重新提交申办材料;
第四步:预审。如果预审通过,则通知申办单位到现场办理;如果预审不通过,则退回申办单位。
材料清单
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助申请表
建档立卡贫困户证明
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助花名册
劳动合同
申请单位在银行开立基本账户凭证
营业执照(或法定注册登记证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