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汕尾民政局办理结婚登记可通过广东民政婚姻登记网上预约系统进行预约,其预约须知如下:
1、网上预约须提前1天预约,可预约15天内的号源。
2、请按照预约日期和时段到场报到。
不能按约办理的,应当提前1天以上(含1天)取消预约。
在30天内出现2次预约成功后未到现场办理的,也未提前取消预约的,视为爽约。爽约的,须从爽约之日起15天后才能再预约。
3、办理登记时,未按照相关规定提供相应的有效证件证明材料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受理。(内地居民婚姻登记“跨省通办”试点须知查看、结婚登记业务办理须知查看、 离婚登记业务办理须知查看、 补领婚姻登记证业务办理须知查看、 出具婚姻登记记录证明业务办理须知查看)
4、有以下情形之一的,婚姻登记机关不予办理相关业务:
①一方或双方预约人与实际到场办证人不一致的;
②预约办理的业务类别与实际办理的业务类别不一致的;
③其他预约信息与实际信息不一致的。
5、所在地已实施“全城通办”业务的,以所在地“全城通办”政策为准。
6、疫情期间,请做好个人防护,佩戴口罩,配合体温检测,听从现场指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