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市吸纳退役军人就业补贴
一、补贴条件:
1.用人单位招用退役1年内军人,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
2.相关人员按规定缴纳1年以上社会保险费。
二、补贴对象:
符合条件的用人单位(机关事业单位、劳务派遣单位除外)。
三、补贴标准:
每人10000元。
四、补贴期限:
一次性。
五、应提交材料(申请人):
符合条件人员基本身份类证明;劳动合同。
六、申请程序:
1.补贴对象应于有关人员稳定就业满1年之日起1年内,向所在地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提出补贴申请。
2.同一人员在同一单位就业的,本项补贴与其他吸纳就业补贴、创业带动就业补贴不得叠加享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