潮州养老保险转入攻略(潮州职工养老保险)

地方特产2022-10-17 06:43:38佚名

潮州养老保险转入攻略(潮州职工养老保险)

  潮州市养老保险转入

  一、办理形式

  网上办理,窗口办理,快递申请

  二、受理条件

  参保人跨省流动就业并按规定在省内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参保缴费后,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可以申请办理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入接续:

  1.男性不满50周岁、女性不满40周岁的;

  2.经县级以上党委组织部门、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批准调动,且与调入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并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的;

  3.达到法定退休年龄时,最后参保地在省内所属社会保险经办机构,且在广东省内参保的累计缴费年限满10年的(临时缴费账户除外);

  4.户籍地为广东省户籍的(最后参保地在外省且当地缴费满10年或以上的非临时缴费账户除外,已超过法定退休年龄后才办理户籍迁移的除外)。

  三、所需材料:

  1.个人委托书

  2.有效身份证件原件

  3.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重复缴费退款申请表

  4.调动材料

  5.人民法院、审计部门、实施劳动监察的行政部门或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出具的法律文书

  四、办理流程

  网上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第二步:受理;第三步:决定,决定说明。

  线下办理流程

  第一步:申请,参保单位或参保人带齐相关材料到我局业务前台申请办理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申请业务;

  第二步:受理,窗口受理人员核验申请材料,当场作出受理决定。对符合条件的开具《受理回执》,不符合条件的不予以受理。申请人材料不符合要求但可以当场更正的,退回当场更正后予以受理;

  第三步:审核,审查人员对材料进行审核。符合条件的,在规定时限内向转出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发出同意接收关系的联系函。不符合条件的,告知参保单位或参保人退回申请材料;

  第四步:办理结果,完成转入手续的办理。

本文标签: ,参保  ,材料  ,不符合  ,社会保险  ,基本养老保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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