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通行证有效期:
从2015年7月1日起《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的有效期由原来的5年改为10年,个人旅游签注(G签注)有效期为6个月,持证人在台湾停留时间自入境台湾次日起不得超过15日
办理时限:
首次申请或者补、换发往来台湾通行证及签注:15个工作日
持有效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再次申请签注:10个工作日
注意:公安机关认为需发函核查或调查的,发函核查或调查时间不计入承诺办结时限。
办理费用:
大陆居民往来台湾通行证:30元/证
加注:20元/项
一次签注:20元/项
多次签注:100元/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