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前取得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还能用几年?
临时号牌电动自行车是指既不符合旧国标又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根据《办法》规定,已经注册登记取得临时号牌的电动自行车实行号牌过渡期管理。自本办法施行之日起计算,过渡期为三年;过渡期满后,不得上道路行驶。(《广西壮族自治区电动自行车机动轮椅车管理办法》于2021年9月29 自治区十三届人民政府第92次常务会议修订通过,已经自2022年2月1日起施行。)
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依法注销其号牌、行驶证。建议通过以旧换新、折价回收等方式提前置换或者淘汰不符合新国标的电动自行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