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职工社保(职工)
若您是在厦门区域内更换工作单位,办妥离职手续后由原用人单位办理终止/解除劳动关系登记及社保减员手续,之后再由新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及社保增员手续即可。缴费信息自动累积,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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单位停保减员(单位)
【申请条件】
单位为退休、解除劳动关系或者死亡的参保人员办理社会保险停保减员手续。
【申请材料】
【收费标准】:不收费
【网上办理入口+流程】
【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咨询和监督投诉电话:12366
【办理流程】
【注意事项】
1.缴费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填写表格或文书中带有“签章”字样的,需加盖公章
3.缴费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4.用人单位为员工(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办理社保停保减员时,税务机关以人社部门推送的失业登记备案信息为准,若未办理失业登记的,需先厦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网(https://hrss.xm.gov.cn)办理失业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办理社保停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