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职工社保(职工)
厦门职工社保由用人单位办理就业登记及社保增员手续即可。缴费信息自动累积,不需要办理转移手续。
单位参保增员(单位)
【申请条件】
用人单位为员工办理参保增员手续,用人单位可登录网站自行办理,或持申办材料到办税服务厅办理参保手续。
【申请材料】
【收费标准】:不收费
【办理时限】:即时办结
【网上办理流程+入口】:
【办理地点和办理时间】:,咨询和监督投诉电话:0592-12366
【办理流程】
【注意事项】
1.缴费人对报送资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承担责任。
2.填写表格或文书中带有“签章”字样的,需加盖公章。
3.缴费人提供的各项资料为复印件的,均须注明“与原件一致”并签章。
4.用人单位为年满50周岁的省外户籍女职工继续缴费到55周岁的,以人社部门提供数据查询结果来判断是否可以延长缴费,或提供厦门市(区)社保机构出具的符合延长缴费证明或待遇领取地确认表办理延长缴费。
5.用人单位为签订劳动合同6个月以上人员补参保的,以人社部门推送我局的就业登记备案信息为准判断是否可以补缴。
6.用人单位为其员工(除机关事业单位在编职工)办理社保增员手续时,税务机关以人社局部门推送的就业登记备案信息为准,若未办理就业登记的,需先通过厦门市人社局人力资源网(https://hrss.xm.gov.cn)办理就业登记备案手续后,方可办理社保增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