防城港市涉外离婚登记办理材料(防城港离婚登记处)

地方特产2022-10-17 16:36:46未知

防城港市涉外离婚登记办理材料(防城港离婚登记处)

  防城港市涉外离婚登记应提交材料如下:

  香港居民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本人的出行证;

  (五)本人的身份证。

  澳门居民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本人的出行证;

  (五)本人的身份证。

  台湾居民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本人的出行证;

  (五)本人的身份证。

  出国人员、华侨

  (一)本人的户口簿、身份证;

  (二)本人的结婚证;

  (三)双方当事人共同签署的离婚协议书;

  (四)本人的出行证;

  (五)本人的身份证;

  (六)本人的有效护照或者其他有效国际旅行证件。

本文标签: ,身份证  ,户口簿  ,当事人  ,结婚证  ,离婚协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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