丨未在入住通告规定的最后日期办理入住手续会怎么样?
未在通告规定的最后日期办理租赁入住手续的,视作放弃公共租赁住房保障资格,且自放弃之日起2年内,不得申请市、区两级公共租赁住房。
什么是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预登记?
享受货币补贴保障的家庭符合届时受理条件的,可申请参加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预登记。现启动实物配租预登记工作,市级住房保障部门面向已取得公租房货币补贴保障家庭,按照申请时间先后顺序划定公共租赁住房实物配租预登记家庭范围。纳入预登记范围的货币补贴保障家庭,有实物配租需求的,需在规定时间内进行预登记。市级住房保障部门根据保障家庭预登记需求,组织公开摇号并视房源情况开展选房配租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