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房屋所有权人申请该房屋内原登记人员户口迁出(强迁)
申报材料
a、户口簿
b、身份证
c、现房屋所有权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
d、现房屋所有权人书面申请
受理条件
现房屋所有权人申请将该房屋内原登记人员户口迁出的,应当提供以下材料:
(一)现房屋所有权人书面申请;
(二)现房屋所有权人居民户口簿;
(三)现房屋所有权人合法稳定住所证明。主要包括不动产权证书,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的法律文书,人民政府的征收决定及公告等。
法定办理时限
53个工作日(含15-30个工作日的户口迁移告知公告期)
承诺办理时限
40个工作日(含15-30个工作日的户口迁移告知公告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