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长期护理保险经过上门评估后,已经在公示名单且公示结束,是否可以马上享受待遇?
答:综合考虑长护险启动初期经办工作正常化和疫情防控形势变化等因素,设立长护险试点工作启动期。
启动期自2022年1月1日起至2022年5月31日止。
启动期内受理且评估结论为中度、重度失能的居家护理和入住养老机构护理的参保人员,可享受启动期待遇。
启动期待遇标准为中度失能30元/日、重度失能50元/日,启动期待遇原则上发放至参保人员的有效银行卡账户。
若是已经享受民政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等政府类补贴人员,由长护险基金补差发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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