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通知内容
因系统维护,2022年1月1日00:00起至2022年1月3日24:00止,暂停公积金线上、线下所有业务,2022年1月4日恢复办理所有业务。由此带来不便,敬请谅解。
二、南通无房职工租住住房公积金提取材料
申请提取的证明材料(原件)
(一)基本材料
申请人提供本人身份证。
相关证明材料
1.租住公共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
2.租赁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的证明[所租住住房在南通市区的(崇川、港闸、开发区)的,需同时提供南通市区和开发区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所租住住房在南通县(市)(含通州区)的,只需提供租房所在县(市)不动产登记部门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
提示:如申请人未绑定银行卡,请携带一类银行借记卡。
(二)家庭成员提取证明材料
申请人的配偶申请提取时应提供:夫妻关系证明材料(结婚证或户口簿)。
【拓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