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南通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条件:
1.各民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当年新招用首次就业的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办理录用备案,签订1年(含)以上期限劳动合同并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不含补缴)的,给予个人社会保险补贴。
2.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市区城乡低保家庭、特困职工家庭、城乡零就业家庭的高校毕业生。
二.南通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的补贴标准:
1.按照各单位实际招用人数,以人社部门公布的最低缴费基数,个人所缴纳的养老、医疗、失业、大病救助部分给予金额补贴。
2.个人社保补贴享受期限最长不超过2年。
三.南通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个人社会保险补贴的申报材料:
1.符合条件的单位于季末次月15日前提交:
《南通市民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招用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个人社保补贴申请表》、《南通市民营企业、非公有制经济组织招用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个人社保补贴花名册》、毕业证书原件、个人社保卡号、已认定为困难家庭成员的《就业失业登记证》原件和复印件,城乡低保家庭和特困职工家庭高校毕业生还需提供县级以上民政部门或总工会出具的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特困职工待遇证明。
2.非本市户籍困难家庭高校毕业生无《就业失业登记证》的,提交:
提供有效身份证、有效报到证或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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