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州公证员办理任职所需材料(扬州公证处主任)

地方特产2022-10-18 12:04:46未知

扬州公证员办理任职所需材料(扬州公证处主任)

  一、办理材料

  1、江苏省公证员任职申请表

  2、身份证件

  3、学历证书

  4、法律职业资格证(正副本)

  5、具有3年以上法律职业经历证明

  6、公安机关出具的申请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二、办理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年龄25周岁以上65周岁以下;

  3.公道正派,遵纪守法,品行良好;

  4.通过国家司法考试;

  5.在公证机构实习2年以上,或者具有3年以上其他法律职业经历并在公证机构实习1年以上,经考核合格;

  6.经需要选配公证员的公证机构推荐。

本文标签: ,公证员  ,机构  ,法律  ,职业  ,正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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