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机动车登记规定》第38条相关规定,机动车所有人申请注销登记的,应当向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机动车,确认申请信息,提交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和行驶证。
报废机动车回收企业在确认机动车后,会向机动车所有人出具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并在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车管所。
车管所在收到报废回收企业的资料后,会再次进行审查。审查通过的,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出具车辆注销证明。
如果车辆在外地报废,可以直接在报废地车管所办理相关的注销手续,流程和之前所说差不多。也就是说,车主只要将车辆送交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即可,回收企业会负责办理后续的手续,并通知车主领取车辆注销证明。
但是这里需要提醒大家的是,车主一定要选择经过商务部门备案的正规的机动车报废回收企业,具体的名单大家可以登录商务厅的网站进行查询,目前全省共有28家企业可以办理正规的车辆报废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