镇江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外购药费用报销办理

地方特产2022-10-18 13:09:34未知

镇江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外购药费用报销办理

  流程描述

  职工医保参保人员因患精神分裂症、癌症、血液透析病人二次报销且用于治疗以上三种疾病:年度符合规定的个人支付费用。

  需携带的材料

  (1)参保人社会保障卡(如需代办还需代办人身份证银行卡复印件、代办人银行卡原件)

  (2)门诊发票原件及门诊病历或病理报告等医学诊断证明

  (3)住院发票原件、出院小结

  医保经办地址:镇江市人社综合服务大厅(市运河路100号)医保业务经办区(15—20号窗口)

  网上办理链接:网上办事服务大厅

本文标签: ,原件  ,医保  ,代办  ,银行卡  ,门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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