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哪些人算就业困难人员 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

地方特产2022-10-18 13:10:28未知

江苏哪些人算就业困难人员 江苏省就业困难人员

  就业困难认定条件:

  (一)享受最低生活保障;

  (二)女40周岁以上、男50周岁以上;

  (三)特困职工家庭;

  (四)残疾;

  (五)城镇零就业家庭和农村零转移家庭;

  (六)连续失业1年以上;

  (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被征地农民;

  (八)优抚对象家庭;

  (九)军队退役;

  (十)建档立卡低收入农户;

  (十一)设区市人民政府确定的其他就业困难人员。

  注意事项:

  市、县(市、区)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要加强监督检查,建立日常监管和曝光制度,对弄虚作假、骗取就业困难人员资格和就业援助补贴资金的,应在新闻媒体上予以曝光,

  并及时注销就业困难人员资格,停止享受就业援助政策,依法追缴骗取的补贴资金。健全尽职免责制度,对严格履职尽责,但受政策、技术等非主观因素影响,出现的工作失误,应免予追究相关工作人员责任。将该事项办理纳入政务服务“好差评”范围,接受群众评价。

本文标签: ,困难  ,家庭  ,人员  ,资金  ,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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