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入
(一)受理条件
跨地区就业创业的流动人员其户籍所在地或现工作单位所在地在连云港市,经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开具调档函或接收函调入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且人事档案密封、档案材料完整。
(二)办理流程
1.打开“江苏人社网办大厅”网站(https://rs.jshrss.jiangsu.gov.cn/index/),选择地区“连云港”。
2.点击右上角“您好,请登录”,选择“个人登录”。
3.选择“个人办事”-“人才人事”-“流动人员管理服务”,选择“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进行“申报”,完成信息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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