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医保局介绍,大兴区天宫院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33家医疗机构具备为参保人员提供医保服务的条件,符合新增定点医疗机构的相关规定,现决定将上述33家医疗机构纳入北京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协议管理,签订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服务协议。
通知显示,北京华佑精神康复医院、海淀区青龙桥街道西苑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京高济百康大药房有限公司熊猫环岛分店、北京麟康利民医药有限公司、北京德威治医药连锁有限责任公司北太平庄大药房5家定点医药机构因不能继续为参保人员提供服务,申请中止医疗保障服务协议,经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现决定对上述5家定点医药机构中止协议。中止协议后,上述定点医药机构将不再承担医疗保障任务,参保人员在上述医药机构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此外,高济新世纪医药连锁(北京)有限公司第十六分公司因已注销,申请解除协议。经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对上述定点医药机构解除协议。解除协议后,该定点医药机构将不再承担医疗保障任务,参保人员在该医药机构发生的费用医疗保障基金不予支付。
北京养生堂济生药店有限公司申请恢复协议,经市、区医保经办机构审核,该零售药店已经具备承担医疗保障任务的条件,现决定对该零售药店恢复协议。 北京市医疗保障定点医药机构新增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