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社保人员减少表怎么填写
答:如下图
缴费人员增减申报
服务对象:
法人。
服务内容:
为参保单位办理人员的社会保险增减业务。
申请条件:
1. 参保单位因新招、调入、单位合并等原因增加人员,应于新增人员报到后15日内或单位合并后的30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2.参保单位因参保人员终止、解除劳动关系、调动工作、辞职、辞退、参军、上学、失踪、死亡或单位拆分等原因减少人员,应于上述情形发生后15日内向社会保险经办机构进行申报。
申请材料:
1. 《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人员基本情况表》(纸质及电子数据);
2.护照、就业证件原件(外国人参保需提供);
3.港澳台居民居住证或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原 件(港澳台人员参保需提供) ;
4.属于煤矿、矿山、水泥、建筑、建材、橡胶等从事放射性、高毒、粉尘等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人员,参加工伤保险需提供体检合格证明。
申报缴费人员减少的需提供:《重庆市参加社会保险单位人员减少申报表》(纸质及电子数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