温州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限延长至1月31日

地方特产2023-01-09 18:21:00佚名

温州2023年度城乡居民医保集中参保缴费期限延长至1月31日

  温州市医保局发布《关于延长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期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根据通知,全市2023年度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集中参保缴费期限延长至2023年1月31日。在此期间参加城乡居民医保缴费到账的参保人员,不设待遇等待期,待遇享受时间自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

  一、参保范围

  温州户籍人口或取得居住证的非从业人员;

  我市大中专院校(含技校)在册学生;

  我市中小学、幼儿园的在册学生儿童;

  国家、省、市规定的其他人员。

  二、筹资标准

  2023年度继续实行个人缴费与政府财政补助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各县(市、区)缴费标准以其公布为准。

  参保方式凭身份证、户口本或暂住证等有效证件通过村(社区)、浙里办APP、银行各网点等渠道办理参保登记。

  三、缴费方式

  由于参保登记需通过审核,参保人可在参保登记次日后通过以下方式缴费:

  支付宝缴费、微信缴费:在首页搜索“社保缴费”进入“浙江税务社保缴纳”界面,根据提示可为本人或家属进行缴费。

  银行批量代扣代缴:已与银行签订代扣协议的,参保人员只需在代扣银行卡内存入足额资金,税务系统会统一代扣代缴。

  银行窗口缴费或税务窗口缴费:2023年1月31日前城乡居民医保参保人可携带身份证等有效证件及银联卡,到银行窗口或税务窗口缴费。

本文标签: ,参保  ,银行  ,城乡居民  ,医保  ,代扣代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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