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次预约科目一
以初次申领驾驶证、申请增驾业务受理时间为排序时间,档案在车管所受理成功,出流水号的日期算起。
注意: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学习驾驶证明生效,学习驾驶证明的有效期为三年,申请人应当在有效期内完成剩余科目考试。未在有效期内完成考试的,已考试合格的科目成绩作废,本次学习结束,再次学习需重新报名。(即科目一合格后开始计算三年有效期)。
科目二、科目三排序规则
科目二、科目三何时可以首次预约,是以科目一合格的日期开始计算。
注意:在取得学习驾驶证明(即科目一考试合格后)并且满足以下条件,申请人可预约考试科目二、科目三:
注:对于初次申领城市公交车、大型货车驾驶证的,科目三考试预约间隔时间保持不变,仍为取得学习驾驶证明40日后。
挂科后预约科目考试
以未通过日期为排序时间;科目二、科目三首次预约,以上一科目通过日期为排序时间,未通过再次预约的以未通过日期为排序时间。
注意:科目一未通过可立即重新预约,其它科目未通过需10天后可以再次预约。
考试缺考的,需交纳补考费,10天后可以再次预约。
取消考试怎么算
考试预约成功后因自身原因取消预约或者缺考的,以取消预约日期或者缺考日期为排序时间,不再以受理日期或上一科目通过日期排序了。
综合描述
系统以申请人的业务受理日期、上一次考试日期、取消考试预约日期、缺考日期作为排序第一规则,预约时间结束后,系统将按照上述规则进行排序分配确认,并反馈公示预约结果。
注意:申请预约总人数跟预约结果无关,排名只要在计划人数内即可预约成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