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申兑流程
1.提交申请。补贴对象向用人单位递交申兑材料,由用人单位安排专人负责统一受理并汇总报送所在地人社部门。所在地人才服务机构统一受理申请并初审,市直用人单位直接向市人社局申请。
2.审核申请。市人社局对各区人才服务机构和市直用人单位提供的申兑材料进行汇总审核,市委组织部人才处对审核结果进行复审,确定拟兑付补贴名单并公示,公示无异议的,按比例发放“购房券”补贴。享受“购房券”补贴的房屋5年内不得上市销售。
二、相关要求
(一)请符合条件的各类人才于2022年5月20日前,将http://m.suqian.bendibao.com/live/%E3%80%8A%E7%94%B3%E8%AF%B7%E8%A1%A8%E3%80%8B、http://m.suqian.bendibao.com/live/%E3%80%8A%E6%B1%87%E6%80%BB%E8%A1%A8%E3%80%8B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及复印件报送至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
(二)各用人单位和人才要确保所提交材料内容的真实性。对存在弄虚作假行为的,一经查实,即取消申报申兑资格,并给予记入诚信档案,三年内不再接受该单位或个人的人才、科技项目申报。
(三)对照条件严把初审关,重点做好人才“购房券”申报、申兑宣传和材料受理工作,于5月30日前将符合条件人才相关材料报送至市人才服务中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