余姚公租房申请后多久可以分配?
公租房申请实行常态化受理、限时化审核,需要进行经济状况审核的保障类型,从申请受理(申请人提交的申请材料需齐全)到保障资格确认完毕,办理时限不超过40个工作日;不需要进行经济状况审核的办理时限不超过30个工作日。
合同签订
实物配租对象应当与市住房保障中心或属地乡镇(街道)、中意宁波生态园、经济开发区等公租房产权人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合同期满,承租人应退出公租房;需要续租的,应在合同期满3个月前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准予续租并重新签订公租房租赁合同。
租金补贴对象应当与市住房保障中心或属地乡镇(街道)、中意宁波生态园、经济开发区签订公租房租金补贴合同,合同期限一般不超过3年。租金补贴按季度发放,发放时间为每季度的最后一个月。申请对象通过审核并签订合同的,于合同签订次月起对其按季度计算补贴。补贴发放的次年应予年审,年审完成后按季度发放补贴。
由城区四街道以外的乡镇(街道)、中意宁波生态园、经济开发区与公租房保障对象签订的合同应送市住房保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进行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