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理条件:
一、取得相应准驾车型驾驶证并具有三年以上驾驶经历,年龄在25周岁以上、不超过60周岁;
二、最近连续三个记分周期内没有被记满12分记录;
三、无致人死亡或者重伤的交通事故责任记录;
四、无酒后驾驶或者醉酒驾驶机动车记录,最近一年内无驾驶客运车辆超员、超速等严重交通违法行为记录;
五、无犯罪记录;
六、身心健康,无传染疾病,无癫痫病、精神病等可能危及行车安全的疾病病史,无酗酒、吸毒行为记录。
办理材料:
校车驾驶许可申请表
申请人的身份证明
机动车驾驶证
机动车驾驶人身体条件证明
县级公安机关出具的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证明
办理流程:
办理地点:宁波市江东区中兴北路33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