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温州泰顺农民购买配方肥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流程

地方特产2022-10-19 05:44:47未知

2022年温州泰顺农民购买配方肥补贴范围+补贴标准+申请流程

  (一)补贴对象:泰顺县域内主要农作物种植户、经营主体及接入“温州农资购销平台”或“浙农优品”数字化管理系统的农资经营单位。

  (二)补贴范围:必须是水稻、薯类、玉米、油菜等主要粮油作物上施用的复合肥料、有机无机复混肥料、缓释肥料、控释肥料、稳定性肥料、掺混肥料等六类;且化肥的配方必须符合泰顺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发布<泰顺县主要农作物肥料主推配方(2022年)>的通知》(泰农〔2021〕276号)文件要求(详见附件1)。

  (三)补贴标准:一是对本县范围内农户、农业经营主体和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等主体购买应用配方肥的,给予每吨补贴170元,并直接从配方肥零售价中减免(即补贴资金先由农资销售单位垫付)。

二是农资经营单位为全县种植户销售配方肥5吨以上的,每吨给予奖励100元(全年全县补助总量控制在0.45万吨以内)。

  补助流程

  (一)备案申请。农资经营单位应根据我县发布的泰顺县主要农作物肥料主推配方向确定配方肥产品目录、零售价格(享受补贴后的零售价不得超过同类同含量平衡肥)等,并于3月30日前向属地乡镇提交《泰顺县农资经营单位备案表》、进货发票、进货清单和营业执照复印件等材料,由乡镇统一汇总上报县农业农村局审核备案。未经审核备案的农资经营单位及配方肥产品不予以补助。

  (二)肥料购买。农资经营服务单位应向农户积极推荐备案的配方肥,严格按照享受补贴后的价格销售,及时开据销售单(详见附件4)或发票,并录入“温州农资购销平台”或“浙农优品”数字化管理系统;内容包括填写购肥农户姓名、联系电话、种植农田地址和面积、配方肥名称(标明配比);购肥农户要做好签名按手指印。对购买配方肥1吨以上农户或主体,需向属地乡镇提交大户购肥申请表(附件3),经乡镇审核签字盖章后,携带申请表前往农资经营单位购买所需配方肥,并以非现金方式付款。同时农资经营服务单位应配合做好按方施肥和非补贴配方肥购肥台账登记(详见附件5),并与申请补贴材料一并提交。

  (三)补贴发放。为了减轻经销商资金压力,补助资金分两期结算,经过事前登记、备案审核通过的农资经营单位供肥完成后,分别于6月3日前将1月至5月底销售台帐、10月20日前将6月至10月销售台帐提交给乡镇人民政府,由乡镇审核公示后(公示时间不少于7天)统一提交到县农业农村局植物保护与土壤肥料管理站,资金实行当期结算,农资经营单位须按规定时间节点申请,延期或跨期的申请将视为自动放弃补贴,不予受理,申请补贴应提供以下材料:

  (1)2022年度泰顺县主要农作物配方肥销售单(经当地乡镇审核签字盖章)、乡镇农资经营店补贴配方肥销售情况汇总表(详见附件6,由乡镇提供)和公示照片;

  (2)各结算期的配方肥进货单及进货发票复印件;

  (3)银行汇款凭证复印件(进货);

  (4)各结算期的配方肥库存单;

  (5)大额资金收款凭证或记录复印件(销售1吨以上);

  (6)2022年度泰顺县配方肥和按方施肥购买登记表(10月份提供)。

  最终由县农业农村局会同县财政局组织人员或专家对补贴配方肥开展抽查、审核,经公示无异议后下达资金给农资经营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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