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户籍居民家庭
限购:在全市范围限购3套(拆迁安置房除外)
限贷:首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3成,首套住房贷款未结清的情况下购买第二套住房,首付比例不低于5成。
限售:新房在取得住房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
5月12日购房政策调整:
满足本市户籍居民的合理住房需求。在提供购买商品住宅说明后,支持本市户籍居民刚性、改善性等合理购房需求。
非嘉兴市户籍居民家庭
限购:暂停向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包括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
限贷:首付比例不低于5成
限售:新房在取得住房不动产权证未满2年的不得上市交易,不得办理转让公证手续。
5月12日购房政策调整:
满足非本市户籍人才合理住房需求。对非本市户籍的各类人才,在本市连续缴存社保满6个月及以上的,参照本市户籍居民家庭相关购房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