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阎良区职称评审通知在西安阎良区人民政府官网上公布,也可以关注西安市人社局官网查看。
以西安市阎良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开展2019年度全区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为例
各直属中小学、单位,各镇街中心校,各幼儿园,各代评单位:
根据市人社局、市教育局《关于认真做好2019年全市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通知》(市人社函〔2019〕650号)文件精神,现就我区2019年度中小学教师职称评审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评审范围
全区各中小学、职业中学、幼儿园、教学研究机构、教师进修学校、校外教育机构在职、在岗教师均可申报参评。
2019年达到国家法定退休年龄人员不得申报,公务员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工作人员不得申报。
二、申报条件
(一)思想政治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胸怀祖国,热爱人民,遵守宪法和法律,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政策,忠诚于人民的教育事业。
2.遵守《新时代中小学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新时代幼儿园教师职业行为十项准则》,立德树人,具有高尚的师德修养和良好的职业道德,爱岗敬业,关爱学生,为人师表,教书育人。
3.近5年年度考核应达到合格及以上等次。各层次“三级三类”骨干体系入选教师在业绩成果同等或相当条件下,可优先推荐评审。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得申报:
1.近5年年度考核不合格(或不称职)1次以上或被单位通报批评者;
2.任现职以来出现重大工作事故,造成恶劣影响者;
3.受到党政纪处分,处分期未满者;
4.个人有严重失信记录,被列入“黑名单”者;
5.2016-2018年度因弄虚作假,虚报工作业绩,谎报学历、资历,剽窃他人成果被取消当年参评资格,不得重新申报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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