丹阳市职工生育保险待遇申请流程
办理地点:丹阳市医保中心服务大厅(东方路25号)
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30-5:00,(5月1日-9月30日 下午2:00-5:30),法定节假日除外
咨询方式:0511-86517906
一、受理标准
服务对象:参加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生育保险的单位职工。
受理条件:单位医保专员或参保人本人经办。
二、办理材料
1、女职工分娩:社会保障卡、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单位对公帐号(盖章)、产前检查自费发票、住院发票、出院记录及费用清单;
2、女职工流、引产:社会保障卡、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企业单位对公帐号(盖章)、门诊发票及病历或住院发票、出院记录和费用清单。
3、计划生育手术:社会保障卡、企业单位对公帐号(盖章)、门诊发票及病历或住院发票、出院记录和费用清单。
4、男职工护理假:社会保障卡、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出院记录、企业单位对公帐号(盖章)。
5、男职工未就业配偶医疗费用:社会保障卡、生育服务证原件及复印件、出生证原件及复印件、女方未参保证明、未就业证明、住院发票、出院记录及费用清单。
三、办理流程
(一)窗口办理流程
1、参保人或用人单位经办人携带申报材料至当地经办机构窗口办理;
2、工作人员对材料是否符合办理条件进行审核,若材料符合办理条件即时受理,若材料不符合的,一次性告知到位;
3、根据审核通过的材料办理结算手续,出具报销凭证。
四,办理时限
10个工作日,特殊情况不超过20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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