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州三门县公租房申请家庭住房面积是怎么认定的
家庭成员中有房产登记的以房产登记的住房建筑面积为准;无房产登记的,以乡村规划建设许可证、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土地证等审批、登记的面积作为认定标准;上述资料均无法认定的,可根据相关部门现场核实的住房实际面积认定家庭住房面积。
住房建筑面积计算方法如下:
1.家庭成员中拥有的各类私有住房,包括自建、分割、购买、继承、赠与等不同方式取得的各类住房。
2.已登记为按份共有的住房,建筑面积按共有份额计算;已登记为共同共有的住房,按共有人人数均分。
3.国有或集体土地上没有建造房屋、建造的房屋已倒塌、被列为D级危房的,不计住房面积。
(三)已符合申请条件的上述五类家庭或人员,经审核合格后,若跨年度配租的,配租时应符合配租当年的准入标准。
(四)已配租的家庭,应符合年审时当年的准入标准。
(五)本标准自发文之日起施行。凡过去文件规定与本文件不一致的,以本文件为准。上级文件另有规定的,以上级文件规定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