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的种类
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等。
不动产登记办理条件
未办理不动产首次登记的,不得办理不动产其他类型登记,但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动产登记机构直接办理不动产登记:
(一)人民法院持生效法律文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登记的;
(二)人民检察院、公安机关依据法律规定持协助查封通知书要求办理查封登记的;
(三)人民政府依法做出征收或者收回不动产权利决定生效后,要求不动产登记机构办理注销登记的;
(四)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办理费用
住宅80元/套;非住宅550元/套;工本费10元/本。
办理地点
台州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地址:台州市市府大道468号
咨询电话:0576-818780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