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文山城乡居民医疗保险参保缴费标准
城乡居民基本医疗参保筹资标准每人900元,其中人均财政补助标准新增30元,达到580元,个人缴费标准新增40元,达到320元;全州城乡居民大病保险参保资金从基本医疗保险筹集基金中按照人均70元标准提取,个人不缴费。
严格落实资助参保标准,各类医疗救助对象按照以下标准缴纳个人参保费用:
1、特困人员、孤儿全额资助,免交个人参保费用;
2、城乡低保对象、丧失劳动能力的一二级重度残疾人、低收入家庭中的60周岁以上的贫困老年人和未成年人(含农村三级残疾中的智力和精神残疾人)及居住在边境一线行政村的农村重点优抚对象资助120元,个人缴纳200元;
3、边境一线行政村的农村居民资助70元,个人缴纳250元;
4、在上级未出台新政策前,对脱贫人口(原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参保资助仍按原政策每人资助180元,个人缴纳140元。对符合多种资助参保条件的,按“就高”原则给予资助参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