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关说明
灵活就业人员应于每年12月25日至次年1月20日,按人社、医保部门规定的渠道申报次年社会保险缴费基数。未在规定的申报时间内申报年度缴费基数的,将延用上一年选择的缴费基数或缴费基数比例档次,并根据山东省每年公布的全省全口径职工平均工资为标准按规定进行保底封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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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缴费基数
2020年度灵活就业人员申报社保缴费基数仍有两种模式可选择:
一是五个比例档次,分别为上年度全省全口径职工平均工资的60%(41481.6元)、80%(55308.8元)、100%(69136元)、200%(138272元)、300%(207408元)。
二是依据个人收入,在上年度全省全口径职工平均工资的60%—300%之间选择适当的缴费基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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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2019年度全省全口径城镇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为69136元。按照国家、省、市有关规定,2020年度我市社会保险(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工伤保险、医疗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上限为17284元。
二、2020年度我市社会保险个人月缴费基数的下限可继续执行2O19年度相应标准3269元。
▶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20%、医疗保险9%
▶月缴费金额
月社保缴费金额= 缴费基数×缴费比例
❶60%(41481.6元)
养老:691.36元、医疗:311.112元
❷80%(55308.8元)
养老:921.81元、医疗:414.816元
❸100%(69136元)
养老:1152.26元、医疗:518.52元
❹200%(138272元)
养老:2304.53元、医疗:1037.04元
❺300%(207408元)
养老:3456.8元、医疗:1555.56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