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兴居住登记材料
1、流动人口申报居住登记应当如实填写《浙江省流动人口居住登记信息表》,并提交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护照等有效身份证件,或户籍证明、户口迁移证、机动车驾驶证等有效身份证明,本人近期照片,在本市的住所证明。住所证明包括:
(1)居住在自购房屋的,须提供房屋产权证明或购房合同复印件(验原件);
(2)居住在出租房屋的,须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协议)复印件(验原件);
(3)居住在单位集体宿舍的,须提供单位出具的集体宿舍证明;
(4)居住在亲属家中的,须提供亲属出具的寄宿证明;
(5)其他合法居所证明。
2、流动人口不能提交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相片的,应当配合公安机关采集与其身份相关的信息(包括照片、指纹、DNA样本等)。代为申报流动人口居住登记的,应当提供委托人、代办人的有效身份证件或者身份证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