衢州市异地就医报销指南
长期居住在外地人员的登记备案:
长期居住在外地人员,凭暂住证、学生证或从业(就学)单位有效证明,经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备案后在有效期内可直接到居住所在地联网定点医疗机构刷卡就诊。
1、已参加我市基本医疗保险的下列人员可申请异地定点医院:常住异地的离退休人员;参保单位外派时间在6个月以上的人员;在外地工作时间6个月以上的城镇灵活就业人员;
2、参保人员持申请材料(异地居住或工作证明)至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经审核确定符合条件的,按要求填写《异地定点医院申请核定表》并加盖相应公章。定点医院及定点有效期以参保地社保经办机构核定意见为准,经核准30日后生效,一年内不得变更医疗机构,一年后需变更医疗机构,需重新申请;
3、异地定点有效期内因故回衢就医发生的列入基本医疗保险支付范围的住院费用,参照转院处理,其中异地定点在省内的由个人自理5%,再按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结算。
4、已申请异地定点医院的参保人员人员发生医疗费用时,因异地收费标准与我市收费标准不同,报销时须按照我市标准执行。
备注:第一类和第二类情形认定由市县两级卫计部门指定医疗机构通过转诊平台认定,第三类情形认定由市县(市、区)两级社保部门认定。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办理条件
单位驻衢异地工作人员、异地长期在衢居住人员、异地安置退休人员、异地转诊人员等在衢看病就诊,不用再两地奔波,基本实现了医保待遇一站式结算。
医疗机构